本报讯(杨 瑛)今年以来,浉河区法院为有效防止对外委托鉴定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外委托工作的管理,完善委托鉴定工作机制,强化委托鉴定工作措施,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程序,增强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公正廉洁司法。截至10月底,该院共对外委托鉴定案件110件,结案率达91%,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该院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并向全院业务庭室下发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暂行办法》,把所有需要对外委托的司法鉴定工作纳入规范管理,明确了专门的工作部门和工作规程,同时规定对外委托司法评估、审计、拍卖等事项一并参照该《办法》执行,避免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因多头办理而造成的无序混乱状态。
二是规范委托鉴定工作。该院设立技术科,实行司法鉴定归口管理和审鉴分立,司法鉴定统一由技术科对外委托,各中介机构要以技术科为联系窗口,禁止私自委托和中介机构私自接受委托。技术科对申请鉴定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做好工作纪录,按照对外委托操作规程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登记、移交等相关事宜。
三是公开鉴定机构抽选过程。在收到法庭移送的委托鉴定申请后,该院先向当事人详细介绍可供选择的鉴定机构情况,再组织双方当事人采取协商、抽签或指定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四是强化委托鉴定工作监督。该院全程公开司法鉴定制度、鉴定机构名录、公开移送材料、公开选择鉴定机构、公开委托鉴定的操作程序,公开鉴定结果,全面让当事人了解鉴定情况,满足他们的知情权;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违反委托鉴定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定期走访案件当事人,召开座谈会,让当事人对鉴定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判监督。
五是多做释疑明法工作。该院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从法律角度、技术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向当事人做好释疑工作,同时加强鉴定结论报告的审查,提高鉴定人出庭作证率,防止不正确的鉴定结论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定案证据或依据,杜绝侵害当事人权益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