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博 通讯员 王志强 张明丽)平桥区辖区人口达 78 万人,既有城市居民,又有农村居民,如何保护好城乡结合部群众的利益?今年以来,平桥区法院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着力点,找准司法判决与民意结合的最佳点,全方位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院在各乡镇、办事处建立20个社会法庭,并选聘196名品行好、威望高、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社会人士担任社会法官,依靠社会力量调处邻里争执、民间借贷等纠纷230余起。在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实行诉讼引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查询咨询、法律释明、立案调解“一站式”服务的同时,继续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托“流动法庭”、“假日法庭”、“集市法庭”,大力开展审判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坚持做到依法受理、妥善审理,及时执行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判630余次,依法及时调处各类纠纷316起。

同时,该院还实施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天平计划”,开辟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大力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为12名刑事被告人申请了法律援助;为经济特别困难的77起案件的131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执行费36万余元;为到法院参加开庭、听证的22起案件57名特困当事人提供食宿费用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