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 华

自认为算是一个素质较高的公民。为体现自己的高素质,每次有什么慈善捐助活动或灾情发生时,我都积极捐款捐物;不仅自己捐,还动员家人、朋友尽力多捐,希望通过自身来影响更多的人从事公益活动,以对那些急需帮助的人尽点绵薄之力。但前段时间单位组织的一次捐赠活动,却让人心生不爽。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爱心意识,我县在党政机关、驻地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及城乡居民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号召单位干部、职工捐出一天工资;企业和私营业者捐出一天利润;学生捐出一天零花钱。这是一个活动倡议,无可厚非,我单位也积极响应县里的号召,组织开展了这项活动。这样的活动如果要想取得预期效果,我设想:应在每个活动现场,捐款管理单位(如捐款管理单位一时抽不出人,让志愿者代理都行)借机给大家宣讲宣讲捐赠法及捐赠相关事宜,介绍一下捐赠情况等。这应当成为“惯例”或“法定程序”。有了这些看似无足轻重的细节,既是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也是对捐赠者的尊重,对增强市民的社会责任感与捐赠自豪感,进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进步等都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遗憾的是,我单位组织捐赠那天,捐款管理单位没人露面,只有本单位的同志做了一个捐款箱放在会场前,大家依次上前投钱。为什么捐款?捐款做什么……没人知道,只知道是要完成县里的任务(公示栏贴了市里要求捐款的通知,大多没人注意看)。多好的一次宣传发动与教育的机会,生生让这些习惯于注重大节、忽略细节的官场做派给错过了。这件事让我这个乐善好施的人很郁闷,久久不能释怀。

近日,随着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的曝光,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捐赠门”事件又浮出水面,让中国慈善事业遭到空前的公信力危机。据南方网8月3日时政要闻报道,自郭美美事件发生至8月初,深圳、佛山红十字会再未收到任何捐款。结合此前段单位组织捐款的事,使我不由得对慈善工作本身重新审视、来一番再认识。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众所周知,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几个方面。近年来,伴随着政府投入的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得到了迅猛发展,让更多的人得到了社会的帮助和温暖;人们进而对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也寄予了更高的希望。但现实的状况不容乐观,原因是多方面的。心急者就开始责怪公众现代公民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社会担当。对此,笔者有一定的认同感。但看了慈善工作中的郭美美事件、尚德事件及身边发生的事后,我发现如果说现代社会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社会风尚的话,这种现状既与公众的现代公民意识不强有关,更与各级慈善机构制度不健全、运作不透明、管理不规范和不到位、甚至是官僚老爷作风有直接关系,而且责任更多的是在各级慈善机构。

社会不缺乏同情心,无论是汶川大地震,还是舟曲泥石流自然灾害,企业、社团、民众积极踊跃捐款捐物,7月23日温涌动车追尾事故中温州市民还排队献血。这些都不难看出,公众的现代公民意识正在不断觉醒,慈善事业的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慈善机构本身也需不断推进自身的改革和提高,再也不能发生冷遇、甚至伤害公众善心的行为。

慈善事业是一项光彩事业,凡是从事这项工作的人,都应是怀有“菩萨心肠”的人,都应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这个行业应有严格的管理运作机制与道德准入规范,以便让公众的善心善举得到悉心呵护,从而引导、鼓励更多的人向善、行善;如果慈善机构不从体制、机制、运作模式、管理规范上下功夫,时不时爆出“不善之举”,那样定会有失人心。一旦离人心越来越远,不光是影响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的问题,恐连对它的生存都构成了现实的威胁。这样的后果很可怕,因而,慈善业急需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