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富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一位负责人在解读“七一”讲话时向媒体透露,虽然反腐倡廉的决心很大,但这么多年来的总体结论还是4个字:仍然严峻。分析其中原因,他的结论是:这是官德问题。

可谓一语中的。德为官之魂,决定在内因。《党章》写的不可谓不清晰,党的执政理念不可谓不明了,反腐倡廉的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机制不可谓不规范……然而,为何依然还有一些人“前赴后继”、一晌贪欢?说到底,就是丧失了公仆意识,膨胀了“地主”欲望,故而,不修德立诚以为民,只贪图私欲以利己。翻开形形色色落马贪官的耻辱档案,无不映证了这一点。

在《法制晚报》推出的“法晚年度反腐报告”中,对1991年至2004年审判后经媒体公开曝光的200个典型腐败官员案例进行定量分析,最后总结出的特点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59现象”和腐败低龄化的“29现象”,以及一把手腐败带动一片的“蝴蝶效应”;他们都有一个目的:贪污金钱,贪图享受。这些所谓的“三玩干部”、“三靠领导”、“三光书记”、“三好(嗜好)局长”……在全国打击贪官的一片“讨伐”声中,在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严控之下,竟然敢于顶风作案,充分说明仅靠体制机制是解决不了“公仆”沦落为“地主”这一根本问题的。因为,他们早已忘记了焦裕禄、杨善洲这些前辈和同辈的楷模,面对利益,堕落了自己的道德本质,叛变了自己的信仰宗旨,淡化了自己的为民意识,消弭了自己的社会职责,唯一膨胀的是自己穷侈极欲的一己之私。一个贪官“倒台”后终于说了一句实话:把党的宗旨、人民的公仆丢到脑后,是贪欲让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公仆”就是这样变成“地主”的。在掌权的过程中,他们不修政治品德,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抛到九霄云外;不讲职业道德,当官不干事,或是当官干坏事;不顾社会公德,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公民,恃权傲物,一掷千金,出言不逊,晾晒“荤腥”;不思家庭美德,不孝父母,不忠妻子,不爱孩子,只顾自己奢侈糜烂……活脱脱一个现代版的“地主老爷”。至于人民公仆,他们早已不知此为何物。

公仆者,为社会服务的人是也;而“仆”即“仆人”,其核心意思是事主雇佣后为其服务。两者意思相加,放到当代社会大背景上来讲,即是比喻父母官们是被人民“雇佣”并为人民服务的。说到这里,笔者想起华西村中心广场舞台上的一条标语:“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福民享,有难官当”。窃以为,那些“大公仆”们都应该到华西村去旅游一番,看看这些“小公仆”是如何做到“有福民享,有难官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