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督促万家灯火公司抓紧设计建设文化设施

办理:规划方案双方还在协商中

议案内容:刘传斌等代表提出,万家灯火公司于前几年与拆迁单位、商户、个人等商谈拆迁事宜,并于2007年年底就胜利北路一露天剧场和一电影院的事情签订了协议。按照协议内容,万家灯火公司应在新的小区建设一座面积为5600平方米的影剧院。目前,该影剧院仍未见施工。建议市政府督促万家灯火公司抓紧设计建设新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

办理回复(市房产管理中心):市房产管理中心收到代表建议后,立即派人到万家灯火公司调查、了解情况,督促万家灯火公司按照规划尽快建设新剧院。目前,万家灯火公司已经将新剧院建设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新影剧院的规划方案。项目选址在临民权路原市行政审批中心位置,对新影剧院规划建设的面积、楼层等有关细节问题,万家灯火公司正与文化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待规划方案确定后即可施工建设。

(本报记者 杨长喜 实习生 柏亚平 整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