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祝 冰 黄 江)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人本意识内化到执法理念中、外显到执法方式中,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健全制度。该院实行“三级把关”化解社会矛盾,即由案件承办人、科长、主管检察长分级把关,主管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科长是直接责任人,承办人具体负责。如遇到双方对抗尖锐、有缠访闹访倾向的当事人,要求主管检察长要靠前指挥,与办案干警共同办理。

二是注重释法说理。该院侦监部门及时化解社会热点案件中存在的矛盾,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理顺情绪,妥善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防范办案风险。该院建立完善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和化解矛盾预警机制,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以及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积极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四是预防和减少犯罪。该院坚持把对重点人群的帮教作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途径,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嫌疑人的教育和挽救,促使其认罪服法,减少社会对抗因素。

五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该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通过对类案和典型案件的剖析,探索犯罪特点和规律,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归纳总结,把科学合理化的做法向相关部门报送,有力地推动了综治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