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罗山县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一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五项措施,全力推动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领导示范,主动践行。该院党组党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带头研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全面、深刻、准确掌握理念精神实质,按照“两不误、两促进”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践行法治理念,主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

二是统筹兼顾,注重落实。该院结合年终工作,细化《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广“法官村长”制度、开展“涉诉信访老户逐案攻坚”、“法官下基层”等活动,着重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十件实事,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审判执行和审判管理过程中去,以审判工作的实绩检验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效果。

三是抓好结合,注重实效。该院把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和“五除”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完成法院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主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以理念的转变带动作风的转变,做到协调推进、相互促进。

四是加强联络,增进了解。该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向代表、委员通报和介绍法院工作;邀请旁听审判,参与执行;开展定期走访活动,营造良好外部氛围。

五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该院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结合全省法院开展向许朝地同志学习活动,广泛宣传和学习许朝地先进事迹;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及本院电子显示屏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