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柳)10月24日,浉河勤务大队查获了一辆教练车,驾驶员蔡某是一名驾校教练,然而自己却无证驾驶。经查该车属于罗山金华驾校,蔡某也最终因无证驾驶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10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浉河勤务大队民警在肖家湾路口对一辆车牌为“豫S1277学”的皮卡教练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不愿出示驾驶证。于是民警通过警亭的警用信息平台对其身份等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该驾驶员为蔡某,50多岁,没有任何办理驾驶证的记录。经过民警进一步询问,这名身穿驾校教练工装的驾驶员最终承认自己是金华驾校的一名教练,没有正式办过驾驶证。

随后,民警依法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要求蔡某前往浉河勤务大队法制室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