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常 征)“一事申诉八年,社会法庭解难。”10月21日,记者在信阳工业城城东街道的“社会法庭”里,见到一面群众赠送的锦旗,落款为“信阳工业城城东街道办事处和谐社区袁寨村罗湾组陶正红”。

据和谐社区“社会法官”、平安建设协管员彭本诗介绍,陶正红2001年就向组里提出其女儿与他人享有同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请求,一直未果。从2006年至2008年,先后申诉到平桥区人民法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8月,以自主自治协商调处矛盾纠纷为职能的“社会法庭”诞生于社区。彭本诗“履新”伊始,就把陶正红的问题作为“社会法庭”的头等事,三番五次去袁寨村罗湾组协调,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之程序,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从罗湾组预留的机动地中解决陶正红的诉求。

据了解,隶属于平桥区人民法院的“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由乡村威望较高、解决纠纷能力较强的群众应聘担任,他们依风俗习惯、乡规民约、道德伦理等,自主自治协商调处矛盾纠纷。“整个社区如此和谐,‘八大员’功不可没!”和谐社区党总支书记吕顺海透露,家住4楼已是耄耋之年的彭安海夫妇的儿女常年不在身边,每当家里燃气用完时,民情民意信息员吕顺林总是肩扛煤气罐按时送去。

“‘八大员’——搭起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新平台。”城东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邢玮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以老党员、老干部、骨干群众为主体的政策法规宣传员、党务政务监督员、产业园区管理员、勤劳致富帮扶员、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推动社区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