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该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机制,采取多项司法管理新举措,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建立诉前调解工作机制。该院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导诉台和诉前调解室,安排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在立案过程中发现的简单、并能及时办结的案件进行调解。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但却急需处理的群体性、突发性、可能引发更大损害后果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又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为群众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诉讼平台。

设立交通巡回法庭,专门负责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院建立交通事故联动联调机制,积极探索以司法调解为主导,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互动衔接,并与医疗、保险机构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新机制,通过法律咨询与指导、诉前调解、诉前财产保全、司法调解确认等方式,把法院的权威性与公安交警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亲和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资源,高效便捷地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构建村级执行信息员联动机制,有效破解执行工作中“信息不灵”、“和解率低”、“规避执行”等问题。将辖区19个乡镇的300余名村干部聘请为执行信息员,建立台账和联系方式,对执行信息员进行专门指导和培训,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执行信息。联动机制运行以来,该院村级执行信息员配合法院执结案件89件,协助法院开展案件财产调查210件,另外还配合法院完成了大量的送达、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任务,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有效地促进了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