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产惹纷争 热心调解释前嫌

今年春节刚过,光山县孙铁铺司法所所长李继兵刚打扫完办公室卫生,突然有三个人闯进来,哭诉他们的烦心事。

进来的是老张夫妻及女儿小玲(化名),他们哭诉:小玲经人介绍与罗山县竹竿镇男青年小军(化名)相识,不久便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由于婚前小玲对小军了解较少,婚后第二天,小玲与小军由于性格不合发生争吵,小玲便逃回到娘家,再也不愿与小军过下去。男方则执意要小玲回家,否则就用武力解决。今年农历正月初八下午,男方带十多人到小玲家大吵大闹,扬言三日后再见不到小玲后果自负。这场婚姻家庭纠纷,随时都可能引发群体械斗。

李继兵了解案情后,觉得这场婚姻家庭纠纷既紧迫又棘手,两家虽然相隔不到10里路,但是地处两县,要想妥善处理好这起纠纷,必须与罗山县竹竿司法所取得联系。在安顿好老张夫妻及小玲之后,李继兵立即赶到罗山县竹竿司法所,竹竿司法所所长汪耀明一连三天冒雨陪着李继兵两地跑。双方在调解组织的劝说下,小军一家终于认清了自己的错误,决定不再勉强女方,但是,要求女方必须退回3万多元的彩礼。按照法律和当地的风俗习惯,女方同意返还彩礼10000元,双方在调委会的调解下,签订了解除同居关系、返还彩礼的协议书,最终使这一起纠纷得到了解决。

案例点评:近年来,农村不办结婚证而同居的现象很多,由于双方了解较少,加之传统的婚姻彩礼习俗,造成经济压力过大,进而引发纠纷,使婚姻家庭不稳,甚至引发群体性、家族间的矛盾冲突。最值得注意的是,同居前彩礼花费越多,越容易造成家庭矛盾。时代在进步,青年人的婚姻观念也应与时俱进,摒弃传统的习俗,倡导文明、健康的爱情观,树立感情至上的婚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