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树奎)近年来,息县检察院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深挖遗罪漏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年来,该院共依法纠正漏捕41人,纠正漏捕后作出有罪判决32人,其中3年以上有罪判决15人;开展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5件25人,监督立案后有罪判决16人,其中3年以上有罪判决9人。

建立“双监控”审查机制,排查追捕线索。该院在强化对侦查机关“在逃情况说明”的监督审查基础上,针对相关犯罪行为的特点,建立了“双层监控”机制,即:完善排查追捕线索的重点审查机制和案件核查机制,对共同犯罪案件重点审查。

建立“面对面”沟通机制,取得侦查机关的支持和配合。该院在开展追捕工作的过程中,摒弃了发出一份追捕文书就简单了事的做法,通过多种方式取得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为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协调,该院在每份追捕文书发出后,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追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该院针对部分案件中标注的“在逃”情况,存在没有“网上”追逃材料以及对追捕案件办案程序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及时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并且在与之沟通的过程中,使之明白追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检警配合的能力及共同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从而赢得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追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建立“内循环”协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该院侦监部门把案件质量作为追捕工作的生命线,不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业务研讨,总结办理追捕案件实践经验,提高干警自身素质。在工作中,该院由侦查监督部门牵头,建立了追捕案件的情况记录表,当追捕的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时,办案人员立即向公诉部门通报,并建议其及时反馈情况,做好追捕案件的捕诉衔接工作,从而保证每起追捕案件达到“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