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启坤)近年来,光山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涉诉信访问题化解的工作要求,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建立涉诉信访工作四项机制,用一流的诉讼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信访规范管理机制。该院接访人员收到信访件后,严格信访登记,按要求办理信访案件立案、移送手续,确保涉诉信访信息的完整、统一。同时将申诉、申请再审的程序规定上墙公布,告知来访人,避免其因不了解程序规定而重复、越级上访。对来访人,由原承办法官或业务庭负责人接待、听诉,进行法律释明。

健全重大敏感信访防控机制。该院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环节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旦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和不稳定苗头,立即处理,及时化解。对查出的问题逐案梳理,落实到人,建立台账。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解决时限、有稳控措施,把握工作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本院。

健全信访案件化解机制。该院成立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经历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社会广泛关注的老案、难案,逐案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通过大量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健全信访源头防范机制。该院牢固树立“倾听、沟通、反馈”的办案思路,保障法官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交流,使当事人的请求和抗辩、主张和反驳得到及时反映。建立健全全程调解机制,作好诉调对接工作。狠抓队伍管理,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尽力消除不廉洁、不公正的信访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