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重阳节正赶上国庆节,笔者原打算写一篇关于善待老人的言论,却因节日报纸休刊而错过了发表的时机,但笔者依然有话要说。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已经实实在在地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如何关爱老人已经成为一个经常而普遍的社会话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6亿,占总人口的11%以上,而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即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因此,人口老龄化或老龄化社会,在我国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关注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也成为我们每一个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不可回避的事实。

有一首歌唱得好,没有天哪有地……没有他哪有我,没有我哪有你……即使从最原始的伦理道德上讲,生我养我者父母,赡养和善待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即使从自然规律上讲,每个人都要走向老年。老人的昨天,就是我们的今天,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这个生活常识告诉我们要学会善待——你善待了老人,你是孩子的榜样,将来孩子也会善待你。因此,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善待自己的人生,善待生生不息的生命。然而,在民未富而人先老、德未立而须养老的社会现实里,我们的身边确实有那么一些人,忘记了自己作为人最根本的本性——向善的人性,并自觉不自觉地随意践踏做人的道德底线,在不是好子女、不是好父母、不是好人的非人道怪圈里沉沦,一步步堕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深渊。无论看到还是想起这些,都让人深感痛心。

“善事父母者为孝”。父母生养了我们,孝敬父母,本应理所当然。何况,延续尊老、敬老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此和谐社会,国家正在大力推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政策的实施,我们更应当弘扬“入则孝,出则悌”的传统仁爱精神,说“慈孝”话、办“慈孝”事、做“慈孝”人,在互爱、互尊、互敬、孝老、爱亲、睦邻的和谐氛围中,构建尊长爱幼、友善和睦的人际关系,而不能做遭世人唾弃的“逆子”。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不敬父母者不能为友。倘若你还想做一个真正的人,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倘若你还想在社会上“混”,请千万记住当下比较流行的一句话:滴水报涌泉,勿吝膝下欢;吾辈当传承,百善孝为先。

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因为古时交通工具不发达,走远了担心不能孝敬父母;现在交通很发达,很多地方可以朝发夕至。因此,儿女们既可以远游,也可以志在四方,但一定要记住“常回家看看”,为父母,更为自己,因为我们都是要老的,都需要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