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题组

【要点】坚持执纪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在“基层干部、基础领域、基本权益”中存在的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解读】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为谁执纪、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意义重大。

执纪为民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史,就是一部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历史,是一部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历史。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怎样以民为本,怎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怎样把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保障好、落实好、体现好,这既是一个如何对待群众的态度问题,也是一个贯彻党的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问题。

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纠风治乱、执法监察、查处涉农案事件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执纪为民的实质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

坚持执纪为民,就是纪检监察机关从执行党纪政纪的职能性质和特点出发,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与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觉落实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切实体现到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

执纪为民就要把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目标。只有坚持执纪为民,坚决反对腐败,才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好发展的成果,为发展清除障碍、扫清道路,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为第一要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执纪为民就要把消除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执纪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的利益来落实,切实解决在“基层干部、基础领域、基本权益”中存在的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工作思路的谋划、任务的提出、工作的部署、措施的制订,都要围绕人民群众的利益来谋划、来展开、来推进。

执纪为民就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反腐倡廉成效的最高标准。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党的方针政策符合群众的意愿,人民群众就欢迎,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同样,反腐倡廉工作只有反映群众呼声,取得群众支持和参与,才能获得动力,取得成效。坚持执纪为民,就是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就是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反腐败成效的最高标准,以人民群众的意愿为制订反腐败政策措施的基本依据。

把坚持执纪为民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

把坚持执纪为民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里。要牢固树立“为民利民”的基本理念,切实解决“为谁执纪、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反腐倡廉的全部实践都要围绕人民的利益来开展。在具体的工作中,只有确立了执纪为民的思想理念和价值取向,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把坚持执纪为民反映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上。在工作指导上,要以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制订反腐败政策措施的基本依据。在工作部署上,要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工作重点,注意从群众反映强烈、干扰改革开放、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政策界限比较清楚和经过努力能够取得成果的问题入手,力求干一件是一件,抓一项成一项,积小胜为大胜。在工作步骤上,既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有现实的紧迫感,把长期性任务和阶段性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把坚持执纪为民落实在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和具体实践中。要对人民怀有真诚的感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盼,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要坚持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着力构建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发展民主,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引导好、保护好,确保群众依法有序参与。

把坚持执纪为民体现在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中。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反腐倡廉第一线,特别是要到那些问题多、矛盾大的地方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