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题组

【要点】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创新能力决定一切、工作实绩检验一切、集体荣誉高于一切、队伍形象压倒一切四种理念。

【解读】提升执纪能力、提高队伍素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在201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年中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要求,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创新能力决定一切、工作实绩检验一切、集体荣誉高于一切、队伍形象压倒一切”四种理念,不断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市纪委在向市四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又鲜明提出了要树立这四种理念。新的理念对加强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创新能力决定一切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古往今来,凡振兴,凡超越,凡发展,无一不与创新息息相关。惟有创新,才能突破自己;惟有创新,才能超越别人。

创新能力是我们事业成败、工作好坏、成效大小的决定性因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大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冲破旧的思想束缚,革除旧的思想障碍,积极推动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

要强化创新意识。保持昂扬锐气,弘扬敢闯敢干精神,凡事争创一流。工作平平庸庸,不求先进、不争一流,满足于一般化、过得去,就很难有大的作为,这实际上是对所承担工作的不负责任。

要树立创新标杆。干什么工作,都要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有一种不甘人后、勇攀高峰的决心和气势,有所创造、有所突破,不能只满足于自己与自己比,现在与过去比,要敢于和先进地区比,和先进个人比,勇于争名次、争先进,努力创出特色、创出亮点,做到精益求精、追求一流。

要增强创新本领。善于用发展的眼光、开放的思维审视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破难点、抓亮点、创特色上下工夫。善于把上级的精神具体化、把群众的实践理性化、把外地的经验本土化,注重发现、培育工作中的亮点,尤其是在一些事关纪检监察工作全局的大事、难事、要事上,舍得下大力气,拿出超人一等的思路、真抓严管的魄力、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这些亮点做大做强。

工作实绩检验一切

实绩,就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工作业绩。必须靠脚踏实地,尽心竭力,扎实工作,才能取得。靠巴结领导、讨好上级,靠虚报数字、吹嘘糊弄,靠花拳绣腿、雕虫小计是取得不了工作实绩的。

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始终做到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坚持项目化管理、具体化运作,对确定了的工作要敢抓善成,对明确了的任务要一抓到底,对疏忽懈怠的人员要严格问责。

要有真抓实干的作风,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状态投入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扑下身子,埋头苦干,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要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实绩来检验干部,大力倡导“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风气。真正做到对想干事的干部给机会,对能干事的干部给舞台,对干成事的干部给位置,真正让埋头苦干、不事张扬、一心工作的老实干部不吃亏,形成注重学习、注重业绩的用人导向。

集体荣誉高于一切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把他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最有力量。”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就是一个集体,一个大家庭。集体荣则个人荣,集体辱则个人辱。

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从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那一天起,就同这个集体融为一体、密不可分了。作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要热爱集体、关心集体,自觉地为集体尽义务、做贡献、争荣誉;我们要时刻想着集体,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对集体负责,把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积极主动维护集体形象,坚持不做有损集体形象的事。

作为集体的一分子,我们只有团结起来,共同奋斗,才能维护好集体荣誉。要相互支持,在团结上做模范,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同志之间的团结,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事共商量,在大的目标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整体合力,齐心协力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得更好,把集体的荣誉维护好。

队伍形象压倒一切

“形象就是旗帜,形象就是力量,形象就是生命。”形象是干部队伍素质的综合反映,是其内在品质和外在表现的集中体现。

党员干部的形象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于我们所犯的错误,群众是“零容忍”的,形象建设的任务更加重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的风口浪尖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也面临着犯错误、出问题的风险,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管到哪里,都应该堂堂正正,严守规则,顶得起、立得住,有一个好形象。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热爱自己这个岗位,珍惜这个岗位,时刻注意以自己的言行,去呵护纪检监察干部这个称谓,去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