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题组
【要点】坚持以重点是什么、典型有哪些、特色在哪里、落实怎么样为内容的“四问”工作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解读】201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年中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同志第一次提出“四问”工作法,即纪检监察工作要经常问一问“重点是什么”、“典型有哪些”、“特色在哪里”、“落实怎么样”。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四问”工作法针对性强、指导性强、实用性强,是省委“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要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提升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推手,也是行之有效的,市纪委向市四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坚持“四问”工作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一问:重点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看问题、办事情,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两点是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
所谓重点,就是主要的事情、中心的工作、突出的问题、关键的环节,是全局工作中的制高点、突破口。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重点,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重点,一个单位有一个单位的重点,一项工作有一项工作的重点,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好自己的重点工作。
确定重点,就是找上下结合点。对上要吃透精神,对下要吃透情况,把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才能找准重点。
要把重点工作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抓住了重点,就抓住了全面工作的牛鼻子,就能收到牵一发而动全身之效。每一项工作,都要在重点之中抓重点、在关键之中抓关键,切实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推动整体工作前进。
二问:典型有哪些
典型,是示范,是标杆,是方向,更是力量和榜样。
为什么有些工作总是“和尚的帽子——平不塌”,就是因为没有典型,没有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对典型的地方和单位,要盯住不放,认真总结,精心指导,严格要求,不断提升,使其不断丰满和完善,真正发挥其榜样、标杆和示范带动作用。
要善于把抓典型作为推动整体工作的载体,把成熟的经验推广到实际工作中,由点及面,变“小盆景”为“大花园”。
要善于靠典型巩固和扩大我们的工作成果,即使阶段性工作结束了,典型仍然存在、典型的示范作用仍然存在,而不是“昙花一现”。每个单位、每项工作都要抓出典型、树好典型。
三问:特色在哪里
特色就是亮点,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特色是创新的成果。要强化创新意识、争先意识、拼搏意识,对工作要有更高的境界、更高的标准,不能思想僵化,唱老调子;思路狭隘,玩老套子;方法简单,走老路子;工作被动,迈老步子;作风疲沓,总是老样子。工作无特色、无亮点,就缺乏生机和活力。做工作不能只满足于自己与自己比,现在与过去比,取得一点成绩,就产生自满情绪,沾沾自喜。要敢于站出来与先进比,有一种不甘人后、勇创一流的气势。
特色从哪里来?——实践加脑袋。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善于思考总结,把上级的精神具体化、把群众的实践理性化、把外地的经验本土化,发现和培植亮点,让“点”真正亮起来,让工作有声有色、可圈可点。
四问:落实怎么样
落实是根本,抓落实就抓住了根本。任何工作是否落实,是成败关键。不落实,再好的重点、典型、特色都将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好看不管用。我们的许多制度,我们开展的许多工作,都是很好的,都是群众拥护的,为什么结果往往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执行力不到位,好事没有办好,实事没有办实。
抓落实就是抓执行力,做到“抓紧、抓细、抓实”。抓紧,就要不松手,对定下来的事情,要一件件地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锲而不舍,一抓到底。抓细,就要不疏漏,要抓具体,对工作任务、措施、标准、时限、责任人等,都要逐项落实,对进展情况,要随时做到心中有数。抓实,就要不作秀,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不搞政绩工程,务求实效,无愧于党,取信于民。要增强责任意识、执行意识,脚踏实地,做到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