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 霞 金 鑫)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当地农民群众和该县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十佳优质服务单位”,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积极开展涉农资金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查处危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该院把查处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以预防调查为手段,查处发生在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土地征用、退耕还林等方面的职务犯罪。2007年以来,该院开展预防调查10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3件5人,全部被法院作有罪判决,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开展好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的同步预防,保证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该院对凡是国家投资的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工程,实行派员进驻制度,开展同步预防。院里派出有经验的检察干警,对工程的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拨款、验收、决算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甲乙双方的管理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并在指挥部设立职务犯罪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从而有力地规范了各方的行为。2007年以来,潢江路、小吕店土地整理等九个较大项目均顺利竣工,未发现有职务犯罪的发生。

扎实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乡村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广大农民的法律保护意识。该院针对办理发生在农村基层组织的职务犯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一是向发案单位的行业主管局(委)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系统的整改意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二是以县委党校为阵地,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进行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警示教育培训;三是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乡镇预防联络员,再以乡镇党校为平台,对乡镇二级机构负责人和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廉政建设、民主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每年都组织法律宣传大篷车进村入户,向农民散发法律宣传材料,解答农民提出的法律咨询,维护农民利益,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保护意识。

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宽松的法律环境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信阳市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后,该院党组认真学习市委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为试验区建设服务的措施。一是加强与县试验区建设办公室联系,有需要开展预防工作的事项优先服务;二是加强与投资试验区建设的外地客商和本地务工回乡创业者的联系,建立企业服务点,为他们做好服务员、护航员;三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利于试验区建设的矛盾,及时派预防干警介入,耐心细致地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为农村改革顺利进行创造宽松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