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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竭动力。五年来,积极探索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设立“政务公开日”和“党务公开示范日”,建立“公开示范点”,我市被确定为中央党务公开联系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广泛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共取消市级审批项目168项,清理后保留各类行政审批服务项目462项,做到了行政许可事项全省最少;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实行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对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控,普遍实行了“收缴分离”、“票款分离”等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全市政府采购年平均节约率达到11%;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共对43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规违纪资金7.4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5600万元。

(七)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把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反腐倡廉水平的基础工程。五年来,市纪委常委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执行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重大问题全委会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抓重点、抓创新、抓特色、抓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把上级的部署同信阳的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活动、“创先争优”活动、“队伍建设年”暨“比一比、评一评”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新增人员编制57名,配备办公办案设备262台(件),县区监察局长全部进政府党组,符合条件的7名县区监察局长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加强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制订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办法》等制度,市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五年来,全市反腐倡廉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和地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在有些单位和领域还比较突出;三是反腐倡廉制度不够健全、机制不够完善,有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四是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不够,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不强;五是对当前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有效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多,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还不高等。大量事实证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依然繁重,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二、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经验

过去的五年,在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对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和提高,这些认识,既是对过去成功经验的总结,也是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的保证。

(一)反腐倡廉建设不能成“两张皮”,必须服务大局。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进程中来认识、去把握。只有这样,反腐倡廉工作才能与中心工作合拍,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取得成效。五年来,我们就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经济环境、落实节能减排、推进产业集聚区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开展一系列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隐患,及时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实际行动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不能游离中心、脱离大局、“另搞一套”,只有紧紧服务中心、主动融入大局,才能有所作为、有大的作为。

(二)反腐倡廉建设不能唱“独角戏”,必须形成合力。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五年来,我们不断强化各级党政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明确责任、年初有分工,明确措施、年中有检查,明确标准、年末有考核,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上下形成了“领导抓廉”、“层层倡廉”、“人人讲廉”、“家庭助廉”、“媒体话廉”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不能仅靠哪个机关或部门唱“独角戏”,只有凝聚各方优势、形成强大合力,才能有所作为、有大的作为。

(三)反腐倡廉建设不能搞“一把抓”,必须突出重点。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头绪多、领域宽、涉及面广,每项任务都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完成的,必须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力量,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只有这样,才能有所突破、取得实效。五年来,我们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坚持以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突破推进整体建设的深入。比如,把落实“五禁止”、“十不准”作为转变干部作风的重点,把落实“首问负责制”、“一周办结制”等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纠风治乱的重点,把查处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等,均取得良好效果。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只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才能有所作为、有大的作为。

(四)反腐倡廉建设不能靠“单打一”,必须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靠哪一个单项工作、哪一种单纯方法就能完成的。五年来,我们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发挥教育、监督、保护、惩处、纠偏等多项职能,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纠风治乱、源头治理等多种手段,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制衡力、惩处更有威慑力、改革更有推动力、纠风更有矫正力,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单项工作有特色、各项工作有重点、整体工作有提高”的良好态势和生动局面。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不能靠“单打一”,只有多策并举、统筹推进,才能有所作为、有大的作为。

(五)反腐倡廉建设不能搬“老一套”,必须改革创新。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违纪违法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往往以一种新的面孔,依附于改革、伴随着发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有新思路、新举措。五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比如,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心理特点,我们不断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并加强对廉政教育的监督检查,使“软任务”成为“硬措施”,增强教育效果;针对长期存在的公款吃喝顽症,我们克难攻坚,大胆创新,推行“限额管理”,初见成效。其他各项工作均做到每年都有新思路,每项工作都有新举措,每个方面都有新突破。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只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才能有所作为、有大的作为。

(六)反腐倡廉建设不能刮“一阵风”,必须常抓不懈。反腐倡廉建设是贯穿于改革开放始终的一项长期任务,不能搞“突击战”,必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五年来,我们无论是开展廉洁自律、纠风治乱工作,还是查办案件、执法监察等工作,尽管每年的具体任务和工作项目都有新变化,但我们抓工作的标准始终不降、力度始终不减、劲头始终不松,一年接着一年干,每年都有新成效,以坚持不懈的毅力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使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和趋势。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不能紧一阵、松一阵,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有所作为、有大的作为。

(七)反腐倡廉建设不能做“面子活”,必须扎实有效。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与否,关键是看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只有扎实有效,才能取信于民。五年来,我们坚持重在为民、重在实效的工作思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部署工作,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激情,始终保持为民服务的热情,做了一件又一件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项又一项实实在在的成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不能搞“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只有扎实有效,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有所作为、有大的作为。

三、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强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突出站位全局、突出执纪为民、突出统筹推进、突出改革创新、突出项目带动、突出绩效求实,牢固树立创新能力决定一切、工作实绩检验一切、集体荣誉高于一切、队伍形象压倒一切四种理念,坚持以重点是什么、典型有哪些、特色在哪里、落实怎么样为内容的“四问”工作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使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明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为争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推进更高水平的魅力信阳建设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站位全局,全力服务魅力信阳建设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要义。要自觉站位全局、主动融入全局。积极把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无论是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还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无论是工作的部署,还是任务的推进落实,都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大局观念。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四次党代会作出的决定、决议的监督检查,促进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科学决策机制、民生工程督查机制、重大项目运行机制、可持续发展机制、优化经济环境保障机制等“五项机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以落实“五禁止”、“十不准”规定和产业集聚区“零阻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促进领导方式和干部作风转变。要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总结为大局服务的经验,掌握为大局服务的规律,探索为大局服务的方式方法,建立为大局服务的机制制度,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执纪为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核心理念。在工作思路上,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在工作措施上,要始终围绕基层干部、基础领域、基本权益“三基”这个重点,进一步加强以政风行风评议、基层站所评议、职能科室评议“三评”工作为抓手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以“三资”代理、便民服务和村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以解决反映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速查快办”机制建设,积极推行“群众办事不找人,为民办事不受礼”的机制和措施。在工作作风上,要按照“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聚民心”的要求,深入基层、接近群众、体察民情,坚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使我们作出的每项决策都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所做的每项工作都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取得的每项成绩都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方针。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是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查办案件工作不能松、查办案件力度不能减、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能降,不论什么人,只要违纪违法,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在办案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举报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工作失误的,要帮助教育;对轻微违纪的,要提醒警示;对严重违纪的,要依纪严惩。要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在保持办案数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案件结构,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的能力。要增强办案效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决做到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在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一要始终把教育放在心上。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和法律纪律教育,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打造“清风大别山”廉政教育品牌为平台,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岗位、不同时期,因人施教、因岗施教、因时施教,把廉政宣传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工作和成长的全过程,不断拓展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挖掘革命老区廉政文化资源,建设“红色大别山”廉政主题教育基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政教育说服力。二要牢牢把监督抓在手上。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加强群众监督,重视和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要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要坚决把制度落实到行动上。不断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廉政风险点防范制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监督制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减少制度漏洞;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坚持党要管党,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要继续坚持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屡屡发生、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坚持抓好队伍,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提升执纪能力、提高队伍素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队伍促工作、抓机关带系统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委常委会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不断提高各级纪委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遴选、考核、提拔、交流机制,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结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比一比、评一评”能力型机关建设活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全面履行职责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要按照“四问”工作的方法,从实际出发,各项工作要求创新、有特色、出亮点、创品牌。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继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勤政为民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自觉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回首过去五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为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和魅力信阳建设付出了辛勤劳动!展望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只要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建设更高水平的魅力信阳征程中,我们就一定能担当重任、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