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9月22日电(记者 陈文广)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宣布成立湖南省首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又称少年法庭)。据悉,这是湖南全省中级法院第一个独立建制的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减刑假释案件的业务庭。

近3年来,长沙全市基层法院审理的未成年案件(含民事、刑事、行政)逐年增加,尤其涉及未成年人的继承、抚养、收养、探视、劳动争议,呈现出案件类型新、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等特点。

“过去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已经不能满足司法审判现状的需求。”长沙市中院副院长黎军介绍,“为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长沙市中院报请批准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

据长沙市中院介绍,少年法庭将负责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一审、二审刑事案件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负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负责庭前庭后与学校、家庭、社区沟通、非监禁刑执行过程中的矫正指导以及未成年人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

此外,长沙市中院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改进审判模式,专门设置了“圆桌法庭”,安装了椭圆形的大审判桌,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圆桌审判”。在司法审判中,长沙市中院将探索和逐步实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干预、社会救助、轻罪犯罪记录消灭的特色审判制度。

长沙市中院少年法庭设立了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通过热线电话,少年法庭的法官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有关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的咨询;家长、学校也可与法官就子女、学生的健康教育等相关问题进行热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