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建新)9月6日,浉河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获得一条信息:柳林乡堰冲村叶某某家中私藏有猎枪。获悉线索后,该所柳林社区警务中队负责人杨未乐立即带领民警,将叶某某带回警务中队进行调查。

叶某某抱着侥幸心理,拒不承认自己私藏有猎枪。经过民警耐心做思想工作,叶某某交代了自己藏匿猎枪的地点。由于叶某某只记得将枪藏在山上的茶叶地里,不能讲清具体的位置,中队民警顾不上休息,连夜对藏枪的茶叶地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并最终将叶某某埋藏于茶叶地的一支单管自制猎枪缴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