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明春

1993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也为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保护频谱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安全与畅通,提供了法律保证。

《条例》颁布18年来,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台站管理,保护频谱资源,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空中电波秩序,保证了各类无线电业务安全,为信阳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无线电频率资源与矿藏、森林、土地、水资源等其他自然资源一样,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目前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和全球个人通信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航空航天、天文观测、抢险救灾等大量无线电业务,已在我国众多行业和部门得到广泛应用。随着无线电业务的高速发展以及在经济社会中的广泛应用,无线电安全问题愈发显现,对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管理,服务大局,努力开创无线电管理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当前无线电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和空中电磁环境极其复杂的形势下,无线电管理部门要以《条例》颁布实施18周年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无线电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无线电频谱资源意识和依法用频意识,提高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做好无线电管理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二、强化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信阳市位于鄂豫皖三省六市的结合部,电磁环境比较复杂,无线电干扰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各类无线电业务的安全。全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干扰查处力度,依法保护无线电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各类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依法打击利用无线电资源进行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各设台单位要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树立大局意思,自觉服从无线电部门管理,共同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无线电频率资源是国家宝贵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无线电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频率占用费的征收工作,有效调节频率资源的配置与使用,缓解供需矛盾,并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按照“两转两提”要求,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措施,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无线电管理人员要按照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要求,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组织纪律严的无线电管理队伍,为搞好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快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无线电管理水平。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是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维护电波秩序的重要技术支撑。要从提高利用效率、增强共享功能和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建立布局合理、体系完整、技术先进、设备完善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系统,增强无线电管理的实力和后劲。当前,我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快无线电监测网的建设步伐,优化网络结构,完善网络功能,扩大网络覆盖面。要完善无线电台(站)管理数据库,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为推进科学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对中央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三网融合”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无线电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同时也对无线电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和严峻挑战。全市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保障安全”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为建设魅力信阳、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