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物办)近期,罗山县物价办陆续接到部分业主对府邸小区、精诚博雅小区、龙祥小区等居民区物业公司的举报和投诉,投诉上述物业服务公司在代收水、电费过程中超出政府定价,擅自提高水、电价格,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该县物价办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小组,深入上述小区开展调查走访。通过询问业主和查阅物业公司账目,调查小组了解到,造成物业公司在代收水、电费过程中私自加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投入不足,没有为每户业主申请开立水、电户头,而是由物业公司与水、电主管部门结算,水、电损耗分摊不透明,账目管理混乱,再加上受到利益因素驱动,有些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水、电价格牟取非法利益,致使业主所交的水、电费价格高于政府定价。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该县物价办对上述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向上级部门提出了规范物业公司收费行为的合理化建议:一是安装小区总电表、总水表,实行总表计量数减去分表计量数,差额部分由业主按住房面积分摊。二是各小区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抄表、代收费,并公示水、电费分摊结果。三是依法管理,严格执法,联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严重的物业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收费许可证》。四是根据物业公司的资质等级、投入成本、服务质量,严格实施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各小区必须主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严厉查处无证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