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倩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家用电动洗衣机质量抽查监督结果,10种洗衣机上榜质量不过关“黑名单”,其中一半来自浙江省的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本次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等12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9种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包括滚筒式洗衣机、波轮全自动洗衣机、双桶洗衣机3个品种。

本次抽查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洗衣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脱水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6-2008等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溢水、溅水等2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洗净性能、耗电量、漂洗性能、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这10种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名单如下:上海中日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厂为上海小珍珠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天泽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索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亨佳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宁波诺普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海力电器有限公司、成都阿波罗电器有限公司、四川尊创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智诚电器有限公司。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