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有力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被省政府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县”。

依法治乡稳步开展

商城县制订《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工作的意见》,把普法依法治县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法制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社会扶贫济困、惩恶扬善的良好风气得到弘扬,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恶习陋习和各种不良文化现象得到了进一步治理和清除。全县14个乡镇和单位被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基层法治切实加强

该县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重点,制订印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实施意见》,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了村民自治组织,落实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两会、两组”议事规划,扎实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内容的依法治村工作。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了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全县已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

依法治校深入实施

该县坚持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相结合,不断推进了学校法制化教育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了依法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开展了校园依法治理工作。加强了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校园环境明显改善。共组织专项整顿活动200余次,拆迁违法建筑5000平方米,取缔学校周边网吧28家。形成了学校依法管理、教师文明教学、学生遵纪守法,社会关心教育的良好局面。

企业法治逐步健全

该县以普法教育为基础,深入开展了“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活动和“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不断完善了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开展企务公开,落实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深入开展了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顿活动,认真开展了整治行业之正之风专项活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商城县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功能,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2006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446起,调解率达98.2%,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