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政府、纪委,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经市纪委领导研究同意,“双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9月10日—2011年10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1.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问题。

2.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3.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宴请问题。

4.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等问题。

5.公车外出游玩、探亲访友、接送学生等公车私用问题。

6.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及成为俱乐部会员等问题。

7.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8.参与赌博,尤其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问题。

9.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检查方式

县区可以组织跨区域检查组进行互查,市直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检查。市廉自办将组成检查组,对县区和市直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或暗访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关键时段、重要场所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教育。针对节日期间“节日病”易发多发的特点,各县区、各单位要采取节前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宣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营造清廉的社会氛围。

3.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随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节日病”治理情况进行报道。

4.严查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

各县区、各单位节假日期间检查发现的属于管辖范围外的违纪线索及资料,请于检查结束后3天内移交市廉自办。各县区、各单位的检查工作总结、“节日病”统计表及违纪问题处理情况要于10月20日前报市廉自办。

市廉自办联系方式:

电 话(传真):0376—6208032

邮 箱(举报):xylzb@sina.com

信阳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