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宁 王红星)为了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树立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执业声誉,近日,市司法局下发《信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该局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诚信规范执业机制,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健康发展。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要求,市司法局在《信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一是基层法律服务所必须有3名以上有执业资格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达不到要求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进行整合。确定保留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新聘用人员要进行执业变更登记。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及财务专人管理制度,做到收费项目公开,按标准收费。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要规范,名称要与执业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不一致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对经教育不改的吊销其执业证。三是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其执业区域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但必须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凡是未经批准擅自挂牌设置接待站(点)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取消当事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四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按时参加年度注册,凡是没有进行年度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律不得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进行执业,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年度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县(区)司法局提请上级机关进行注销。五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诚信执业,服务尽责,不得私自收案收费、冒用律师名义办案,不得超越业务范围、执业区域办案,不得压价收费、搞不正当竞争,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六是各县(区)司法局要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活动,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领导和指导,切实履行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的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按照“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理念,突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抓队伍,强素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的好与坏,群众的满意度如何,都离不开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市司法局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特点规律,举办了多期以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增强其依法、公正、廉洁执业观念,使全体从业人员自觉做到适应行业管理,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是严格审查把关,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门槛。市司法局在接收新申请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过程中,相关科室严格把关,认真核实申请人执业资质证明材料,做好品行考察,确保执业资质合格;加强对新申请人员的辅导,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告知应遵守的执业纪律和规则,增强新执业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牢固树立忠于法律、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良好意识,增强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职责。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一直是个“老大难”,为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市司法局加强诚信档案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公开法律服务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净化执业环境,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社会形象,社会效果显著。

四是增强工作责任,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为确保年检注册工作高标准完成,市司法局党组要求相关科室切实提高认识,防止和克服工作走过场、思想老一套,牵好头、把好关,认真组织材料的审查和报送,确保各法律服务所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增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