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正宇)日前,罗山县公安局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科学部署全警参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从制度上全力落实工作要求。该局根据社区警务改革要求,按照《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把消防工作纳入本职工作范围内,从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考核方面与其他警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要按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片区责任制的要求抓好“网格化”排查整治。

二是加大排查整治工作力度。该局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社区警务大队和派出所的工作指导和培训,着重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多产权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和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或场所等五类火灾高危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该局将按照省厅和消防总队要求,对今后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倒查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民警和消防监督员是否对单位排查到位,是否有检查台账记录,是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是否有跟进措施,涉及到“十个一律关停”的是否落实到位督促报请政府关停。倒查内容要与单位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个人绩效、晋职晋衔和评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