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瑞明 李波峰)近年来,商城县法院针对当前行政争议纠纷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探索建立了以“协调和解、透明审判、争取支持”三管齐下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模式。

该院鼓励、指导行政诉讼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和解协议;明确行政协调、和解的适用范围;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或者不适宜和解的行政案件外,其他案件都可以进行协调;防止以和解为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案件,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寻求支持,增强行政协调效果。同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与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提出司法建议和帮助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等形式,延伸行政审判工作职能,增进了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方式,大力推行“阳光审判”,通过庭前交换证据,庭后协调、判后答疑、邀请执法机关旁听庭审等做法,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