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冬明)今年以来,新县法院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司法和谐为主线,在强化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找准三个工作点,积极指导基层法庭调解工作。

一是找准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当前正是社会转型矛盾加剧期,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基层法院,而且呈逐年递增趋势。案件总量在不断增长的同时,信访量、上诉率也在不断攀升,执行压力大。新县法院以转变执法理念为切入点,在增强“案结事了”意识上下工夫,强调提高案件的调解率,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找准调解工作的着力点。由于矛盾在基层这一特点,新县法院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法庭倾斜,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得力的庭室和对调解成功率上升较快的庭室、个人予以表扬;年终评选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总结指导人民调解方法、推广指导经验,多措并举激发干警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热情。

三是找准调解工作的结合点。新县法院各基层法庭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单位,利用独特的社会法庭这一有利窗口,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诉前调解、庭前调解、执行和解,特别是对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征地补偿费分配、财产侵权、民间借贷等纠纷,在诉前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会法官进行调解,法官全程参与指导调解,促进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衔接互动。重大案件组织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旁听案件审判,聘任社会法官对各种纠纷以不同方式参与调解,参与调解的社会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必须提出自己的庭审意见,以便法官进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