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国防法》和《兵役法》都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没有具体明确对拒绝服兵役现象的硬性处罚措施。针对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逃避兵役的问题,《北京市兵役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北京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在招录国家公务员、办理出境或者招生、招工时,应当查验适龄青年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证》;上大学需要先进行兵役登记,报到时兵役证和录取通知书必须双证齐全。为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确保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还专门制定出台《北京市执行征兵法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执法的主体、程序和责任进行了具体明确。一条条“硬杠杠”、一个个“硬措施”,无形中增强了广大适龄青年的依法服役观念,帮助他们明确了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马克思认为,物质利益是人们各种动机和行为的原动力,追求利益是人类活动的最根本目的,正确理解个人利益则是整个道德亦即社会价值观的基础。据此,在强调依法服役的同时,北京市兵役新政也没有回避适龄青年合理的利益诉求,大力推出了一系列优待举措,保证了适龄青年义务与权益的高度统一。比如,北京市每年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等。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既是对义务兵役制度的严循恪守,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继承发扬,全面贯彻了我党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士兵的关心爱护,必将极大地调动广大青年从军报国、建功军营的政治热情,不断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引入源头活水,吸纳更多高素质人才。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