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殷 宏)平桥区自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将中医诊疗项目与中草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今年以来,该区结合实际,再次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调整,推动新农合政策进一步向中医药倾斜。

平桥区在方案中规定,凡是参合人员在县区级以上中医医院及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中医科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100元;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10%;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临床治疗疾病所使用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明确的中医诊疗项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和《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0年版)》内的中药饮片及中成药,补偿比例提高10%。

新农合政策向中医药的倾斜,充分发挥了中医药“价廉、效优”的优势和中医药在医疗中独特作用,鼓励和引导参合农民享受中医药治疗服务,受到了参合农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