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强化廉政教育措施,全市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841人次,各级党员干部述职述廉71865人次,函询985人次,对1263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集中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违规兼职、公车私用和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拖欠公款以及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等问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8058人次,主动上交礼金、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477.9万元,查处公车私用150多台次,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156起,党政纪处分35人,组织处理146人,具有信阳特色的“清风大别山”廉政教育品牌初步形成。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985件,立案40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6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2人,乡科级干部448人。坚持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信访举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申诉复查复议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办案的治本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持续推进行风建设,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五年来,扎实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等纠风专项工作,共查办各类案件970起,处理违规违纪人员932人,纠正违规违纪资金5100多万元;持续抓政风行风评议、突出抓基层站所评议、重点抓职能科室评议,构建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开通民主评议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等,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农村集体“三资”,普遍实施“三资”代理,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基层“三服务一监督”机制,全面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服务中心,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落实。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有效载体。五年来,狠抓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共查处违反“五禁止”、“十不准”规定等影响发展环境问题877起,处理违规人员1913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451人;围绕“两转两提”,开展“企业服务年”等活动,对产业集聚区企业实行“零阻碍”服务,建立了346个企业经营环境监测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对未落实“一周办结制”和“应进未进”要求等规定的16个市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3个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6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写出了深刻检查。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竭动力。五年来,积极探索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设立“政务公开日”和“党务公开示范日”,建立“公开示范点”。我市被确定为中央党务公开联系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广泛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共取消市级审批项目168项,清理后保留各类行政审批服务项目462项,做到了行政许可事项全省最少;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实行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对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控,普遍实行了“收缴分离”、“票款分离”等制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全市政府采购年平均节约率达到11%;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共对43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规违纪资金7.4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5600万元。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定因素。五年来,认真执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重大问题全委会决策制度,市纪委常委会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抓重点、抓创新、抓特色、抓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把上级的部署同信阳的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活动、“创先争优”活动、“队伍建设年”暨“比一比、评一评”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全市纪检监察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新增人员编制57名,配备办公办案设备262台(件),县区监察局长全部进政府党组,符合条件的7名县区监察局长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加强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制订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办法》等制度,市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