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骆 健)今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努力营造“四个环境”,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一是通过打击和预防犯罪,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该院通过加强与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批捕涉黑涉恶、严重暴力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对“两抢一盗”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以快捕快诉原则严厉打击,实现刑事发案稳中有降、破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为了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该院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净化治安环境。

二是实施刑事诉讼监督信息员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监督环境。该院通过实施刑事诉讼监督信息员制度,改变以往就案办案的模式,将刑事诉讼监督前沿化,依靠群众拓宽刑事诉讼监督渠道。

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该院积极推行捕前、诉前刑事和解制度,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和亲友、邻里之间因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双方自愿和解的,可依法作出不捕、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撤回、采用取保候审等方式,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始终。

四是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一个全面的预防环境。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预防措施,深入推进派驻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试点工作。目前,该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预防工作体系,并多次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该院根据行业的工作特点,先后与县国税局、执法局、电业局等29个单位共建预防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职务犯罪的新动向,交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经常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到各相关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而形成了职务犯罪的社会化预防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