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高俊峰

日前,河南日报在一版大幅刊发了加快领导方式转变,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新十八谈”和谐篇《和谐发展谱新篇》,并配发了“何平”感言《惠风和畅》。文章刊发后在全市政法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

新十八谈之和谐篇用广阔的视角、深刻的思想、详实的分析、科学的论断和明晰的目标,对政法稳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文章通篇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要,深刻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工作思路、重点、目标等重大问题,彰显了全省上下加快领导方式转变,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立意高远,凝神提气,振奋人心,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稳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全市政法战线的同志,要把学习“新十八谈”和谐篇与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周永康书记在新郑市视察调研时的讲话和全国政法战线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加快领导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社会稳定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加强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真正做到在“为谁管”上明目的、在“管什么”上求突破,在“谁来管”上聚力量,在“抓两基”上固根本,切实通过领导方式的转变和工作理念的转变,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条件,不断推动全市政法事业科学发展,为我市争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重在创新工作理念。理念是行动的指南。要创新工作理念,就必须解放思想,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科学发展是稳定之源,做好群众工作是稳定之本,必须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摆在首位,作为政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努力实现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由被动解决信访问题向主动研究群众诉求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向主要依靠民主法制转变。二要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努力从单纯的业务观念中解脱出来,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通过执法司法活动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三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干扰,通过严格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力,赢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

二、重在转变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首先,要在全局中谋划思路。紧紧围绕信阳要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争做前锋,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根本方向,自觉把部门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做到贴得紧、融得进、跟得上、大发展。其次,要转变工作思路。政法工作必须实现“五个转变”,即由单纯靠打击、控制求一时稳定,向注重以和谐保长期稳定转变;由注重减少不和谐因素,向既着力减少不和谐因素又着力增加和谐因素转变;由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由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向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更注重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转变;由就队伍抓队伍、就业务抓业务,向业务、队伍一起抓转变。再次,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要把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执法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把工作绩效与组织、纪律手段挂钩,坚决摒弃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的做法,消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认真落实奖惩、问责和查究制度,让业绩出色者得到实惠,让不负责任者受到警示,让违法违纪者付出代价。

三、重在找准角色定位。政法工作者,务必认真当好五个角色,充分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两大职能。一是当好“以人为本”的践行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实践“以人为本”,政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执法为民意识,科学处理好加强管理、张扬法治与“以人为本”的辩证关系。二是当好科学发展的推动者。科学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价值取向,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实行依法行政、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手段来建设好、捍卫好,维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当好社会和谐的守卫者。社会和谐的首要标准是“民主法治”,基本要求是“安定有序”。政法机关要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调节关系、化解矛盾、打击犯罪、守卫和谐。同时,把法治主导与司法服务、调解优先、宽严相济的原则结合起来,与信访、维稳、社会建设等工作有机协调起来,实现综合治理、有效防控。四是当好法治社会的主导者。政法机关要牢牢把握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命线,让人民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方便、公正、高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五是当好党的领导的维护者。正确的道路是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艰辛探索找到的,党的领导也是我们在这条道路上走向胜利的必然保障。政法机关要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坚决依靠党的领导,坚决捍卫党的领导。

四、重在深化平安建设。平安建设是执政为民的核心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目的,是长治久安的意义所在。平安建设的决策实施以来,我市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积极贯彻、狠抓落实、创新工作,成效明显。今后,要在更高层次上深化平安建设。一要抓好规范化。重点是规范组织领导,规范建设内容,规范防控网络,规范应急预案,规范各种保障,规范考评标准,规范交通事故调处,规范医患纠纷。二要抓好制度化。重点是完善治安形势分析例会制度、社区矫正制度、虚拟社会管理制度、“两新组织”管理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日志制度。三要抓好经常化。平安建设是全时空的,社会管理创新是无止境的,只有经常抓,才能时时、事事、处处创平安。各级干部要不断强化平安意识和社会管理创新意识,自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形势,经常部署;列入自己的工作范畴,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帮抓;列入单位和个人的年度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为实现目标而奋斗。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人,既要个人自觉遵纪守法、预防事故保安全,又要宣传他人注意安全,更要勇于和违法、违纪、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作斗争。

五、重在做好群众工作。高度重视、一以贯之地做好群众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政法机关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方法,进一步把联系、组织、宣传、服务、团结群众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打牢政法工作的群众基础。一要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群众的感情问题就是立场问题。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如何坚持执法为民,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的再教育,完善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使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政法干警始终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始终树立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实际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是政法干警的基本功,是加强政法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各级政法机关要通过集中培训、案例教学、岗位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努力使他们成为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办法,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三要认真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服务群众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所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遇到困难的群众得到帮助、需要关爱的群众得到温暖。要健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长效机制,每年公开承诺为民办理一批好事实事,不断推出更多的惠民利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四要坚持群众满意的根本工作标准。“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必须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更多地用人民群众“这面镜子”、“这把尺子”、“这杆秤”,来衡量我们的思想、作风和工作,着力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坚持和完善群众评价工作的机制,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来评价政法工作,进一步把政法工作的着力点引导到执法为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