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陆 璐)今年以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通过对业务节点和管理难点的认真分析和调研,结合稽查管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出了一系列稽查管理制度,为加强政风行风与行政效能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该局一是规范税务稽查内部执法权。制订《信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制度》、《信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案件检查办法》、《信阳市国税系统税务稽查案件审理管理办法》和《税务稽查案件执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对稽查各环节进行严格规范,防止出现选案环节“想查谁就查谁”,实施环节“想怎么查就怎么查”,审理环节“检查处理随意性的问题”,执行环节“查完之后久拖不决”等一系列问题发生;二是推行稽查案件复查制度。制订《信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案件复查办法》,对已经查结的案件,按照一定的复查比率,采取实地入户复查和归档案卷抽查核对等办法,全面审查案件质量,依据稽查案件复查结果,对稽查人员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了稽查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三是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订《信阳市国税系统税务稽查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复查发现的执法过错,认真区分责任类型,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对过错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一并追究,促使稽查人员依法稽查;四是细化稽查岗责体系。制订《信阳市国家税务局岗责体系大纲(稽查系列)》,对全局4个业务综合领导岗位和18个专业岗位职能职责进行了规范,解决了稽查工作中的不作为和随意作为问题,解决了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协调不畅、推诿扯皮的问题,落实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实现了任务管理以领导派工为主向岗位自主管理为主的转变;五是搞好廉政预警工作。制订《稽查执法风险提示》,将潜在的稽查各环节风险提示出来,对不同种类的风险点,根据多发性、易发性进行分级分类,便于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查找和有效规避,进一步提升了稽查队伍抵御执法风险的能力;六是解决队伍活力问题。制订《信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工作目标激励考评方案》,对工作目标考核实行普遍激励与个别追究相结合的方法,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