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决定实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五项工程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张晓松 张梓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2日召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决定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服务优化工程”“和谐惠民工程”“窗口擦亮工程”“形象亮化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等五项工程,推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经济促发展、服务群众惠民生、履职尽责树形象。

这五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

——“服务优化工程”。制定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政务公开、网上年检,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商标战略,加大合同监管力度,规范经纪人、经纪机构;利用企业登记管理数据,编制发布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企业、投资者提供信息服务。

——“和谐惠民工程”。开展“进百家企业、走千户个体户、访万名消费者”活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综合运用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促进新农村建设;通过建立党员群众联系卡、结对扶助等形式,促进就业再就业。

——“窗口擦亮工程”。通过擦亮注册登记窗口、“12315”窗口、工商所服务大厅窗口,创建文明示范窗口、人民满意窗口、红旗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青年文明号,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形象亮化工程”。通过戴党徽、摆桌卡等方式,使党员身份亮出来,实际工作干出来,关键时刻站出来,模范形象树起来;通过依岗承诺、公开承诺等方式,做到“领导带头做典范,党员争先践诺言”;通过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队或志愿服务队,主动为群众服务。

——“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工商所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技能;开展微笑服务、“零距离”服务、阳光服务、廉洁服务,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