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是城市(地级市所代管的县级市、县)、较大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市辖区或功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分区,其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是市、县、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

街道党工委,是市(县、区)委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街道办事处,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少数的行政村。

街道办事处和镇是同等级的,但镇是一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市(县、区)政府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