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晶晶)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今年以来,罗山县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努力扩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出台政策,建立机制。今年年初,罗山县政府出台了《罗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把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的衔接起来,筹资建立了覆盖全县各乡、镇定点医院的数据网络和电子信息平台,形成了专项资金筹集核拨、审核监管、平台共用、信息共享、服务一体、方便高效的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机制。

政府垫资,减轻负担。该县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启动运行后,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费用由“个人垫付”转变为“医院垫付”,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入院时,凭有关证件在定点医院申请办理住院同步结算,再由民政部门进行身份认定。申请成功后,救助对象只需缴纳个人承担的少部分医疗费用,其余资金由县民政部门对全县各乡镇定点医院垫付的资金进行定期统一结算。

缩短流程,报销及时。救助对象在出院时,即可同步享受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从而有效缩短救助周期,解决困难群众筹资难、报销手续繁琐等问题。此举,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使全县救助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效果均明显提高。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495人次,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共计85万元。随着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的积极推进,该县将不断完善和简化操作规程,使党的政策更加贴近群众,温暖人心,让全县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