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姜明华)近年来,淮滨县司法局把严格管理与走访帮教结合起来,对受矫治人员进行跟踪走访,使他们思想安定,生活稳定,从而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固城乡23岁的李某,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2月,缓刑3年。该乡司法所对其开展了社区矫治,并进行跟踪帮教。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找李某了解思想状态,组织他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同时,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其减免相关费用,帮助李某开了一个小商店,解决他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真正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李某激动地说:“我一定好好做人,认真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