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星 王 宁

八月的信阳山峦叠翠、草长叶茂,一派安乐祥和的景象。在全市人民积极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司法局的统一指导下,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把大量的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市司法局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的重大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宣传我市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同时,将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与“法律六进”、“让人民满意”等活动相结合,组织辖区内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社会志愿者等,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认真开展“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市司法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为契机,开展了“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以健全网络、加强队伍、提高质量、化解矛盾为目标,以“人民调解能手”评选、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竞赛、人民调解卷宗质量评查、精品案例评选等工作的开展为载体,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能,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问卷调查、广泛宣传、散发传单、集中宣讲等措施,使群众更加了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双节”、“两会”及建党90周年期间,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干警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以县区、乡镇、街道为单位,广泛动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和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以治安复杂村居和矛盾纠纷高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进城务工人员、治安复杂地区居住人员、上访人员、刑释解教“三无人员”、老弱病残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涉毒人员、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城镇失业人员、征地拆迁户、流动人口等为重点人群,以进京赴省集体上访、就业、劳资关系、城镇化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宅基地、村民自治、村组经济、生产经营、干群关系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为重点问题,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治安隐患、涉黑涉毒、民族分裂及邪教组织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化解,对容易激化、通过人民调解难以化解的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大型械斗、民转刑等严重后果。

目前,我市人民调解的触角已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就是希望我们通过立竿见影的调解工作,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评个公道,讨个说法,我们不能让群众失望,要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息纷止争。”市司法局局长雷丽萍用最朴实的道理打造着全市的人民调解队伍,无数个怒气冲冲、求助无门的老百姓在这里得到了最暖心的接待,他们揣着委屈、难事、伤心事而来,怀着满意与感激而去,百姓心中的每一份感激,口中的每一句感谢,在雷丽萍看来都特别珍贵,“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只有群众满意了,我们的工作才算是真正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