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瑞明 梅 杰)在“审判管理年”活动中,商城县法院以“当事人为本”,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打造便民诉讼“无障碍通道”,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收到良好效果。

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在院机关一楼大厅设置了咨询台,每日由1名法官负责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在山区乡镇设立了“流动法庭”受理诉讼案件,以巡回办案的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对诉讼群众彰显了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

该院从改善服务态度、细化便民措施等细微处入手,免费向当事人发放《便民联系卡》、《司法服务指南》、《诉前告之书》、《风险提示书》等便民诉讼材料,列明诉讼事项,告之诉讼风险;在办公楼大厅安装了电子触摸屏,诉讼群众可以随时查阅法院机构设置及诉讼的有关信息,擦亮了“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诉讼环境。

为了提高审判效率,该院把人民法庭办成了“速裁庭”,在6个人民法庭全部实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简易民事案件实行即收、即审、即结,对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在4个月内审结,执行案件也要求在4个月内执结,如到期未结案,则发出院长督办令或根据情况换人办理,以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