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 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罗山县法院以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3件,已执结128件,执结率为90%,执行到位率为82.1%,与去年同比分别提高了2.3个百分点和8.31个百分点。

该院一是坚持执行长负责制。在执行工作中,执行长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调配,统筹兼顾新旧案件的执行,避免新的积案发生;二是实行个案、要案督办制。对执行时间较长,领导关注的执行来访等案件,限期执结;对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矛盾突出、人数众多的诉讼案件及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实行督办;三是建立执行法官月工作汇报制度。每位执行法官汇报当月的结案数、未结数、执行标的到位数,及时掌握执行动态,召开庭务分析会,对限期不能执结的案件,采取集中执行办法,以确保案件的执行;四是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在执行案件中,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提高案件的透明度;五是严格执行审限制度。规定凡在3个月内未执结的案件,承办人应说明理由,并报庭审批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