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廉洁高效,把群众的民生之事办实办好,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近期将对该领域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现就受理保障性住房问题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举报及严肃查处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是弄虚作假骗取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二是弄虚作假骗取保障性住房补贴的行为;三是从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分配保障性住房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的行为;四是公职人员在分配管理使用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审查资格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五是领导干部插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行为;六是违反规定擅自改动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设计行为;七是从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有关人员与建筑企业勾结坑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八是建筑商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九是违反规定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保障性住房资金的行为;十是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府定价中谋取私利、收受钱财、徇私枉法、抬高价格等行为;十一是农村危房改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等。

凡是不具备保障房资格、通过弄虚作假分到保障房的,要在8月10日前向纪检监察机关、纠风部门主动申报,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凡逾期拒不申报的,一经查实,市纠风办将责成房管部门收回保障房并给予严厉处罚,对公职人员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信件举报地址为:信阳市人民政府纠风办(羊山行政中心9号楼91121房间);举报电话为:0376-6366637;举报电子邮箱为:xysjfb@163.com

201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