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晓娇)日前,信阳市森林公安局鸡公山派出所认真贯彻执行省森林公安局豫森公明〔2011〕43号文“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切实做好深圳大运会期间野生动物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所所长吴刚带领民警在辖区鸡公山上通过暗访侦查得知,部分餐馆经营出售野生动物菜肴。掌握情况后,该所制订了详细的行动方案,并迅速组织民警在某两家餐馆冰箱里查出有野猪、野鸡、斑鸠、夜鹭等冰冻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属于“三有”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用毒蛇泡的药酒和含有野生动物名称的菜谱。
经查:餐馆经营者称这些野生动物均从我市新华市场购买,制成菜肴后高价出售,利润可观。当天,该所民警责成餐馆经营者将含有野生动物名的菜谱撤销并将冰冻野生动物和蛇酒没收。
案件查处后,该所制作了“致辖区各餐馆业主的一封信”分发给辖区内餐馆、饭店、宾馆等容易出现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呼吁公民自觉制止和检举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将保持高压态势,严密监控,不间断重拳打击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不法行为,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