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陈 娟)日前,浉河区法院在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始终恪守“工作做到家,责任负到底;保证案结事了,追求案结事好”的司法理念,积极为当事人搭建宽容、谅解、理解的交流平台,实现了零错案、零超期、零矛盾激化、零违纪、零上访的效果。
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复杂性,该院一是全程调解法。承办人采取教育、引导、辩法析理等方式,全过程、全时段作工作,既主动保护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制止漫天要价现象的发生,确保调解工作合法合理高效开展;二是三级调解法。每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先由承办人尽力做通,必要时庭长、主管院长直接同承办人一起说和劝导;三是亲情疏导法。故意伤害类轻伤案件,法官与双方要进行沟通,使其求大同、存小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案例引导法。让当事人了解类似案件的有关判决,权衡得失后主动接受调解;五是多元互动法。对一些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案件进行调解时,承办人主动与代理人沟通,商定最佳调解方案,与代理人一起做调解工作,这样当事人更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