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宁

“原以为司法局经常宣传的让人民满意只是口头上说说,没想到你们做得比说得还要到位,真是太感谢了!”武汉的郭女士拿着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加班为她办理的公证书,感激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7月22日中午,骄阳似火,40度的高温天气使平日热闹的市区安静了许多,车辆行人寥寥无几。市司法局局长雷丽萍像往常一样,在下午2时去上班。刚进办公楼,她就看到一楼公证处的楼道里坐着两个人,满脸疲惫,身上的衣服都快被汗水浸湿了。雷丽萍走过去询问得知,他们是原籍罗山、现居武汉的郭女士姐弟俩,因要去日本探亲,特地赶回信阳来办理公证。

问明情况后,雷丽萍立刻给大别山公证处主任高亚打电话:“我们辛苦些没事,这么热的天,可不能让群众受罪!”雷丽萍这朴实的话语似嘱咐、又似命令,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立刻行动,5分钟后就来到了办公室,不到两个小时就完成了填表申请、核实材料、登记备案等全部手续,使姐弟俩顺利赶上了返程的火车。

其实像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我市各级公证服务机关发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以来,市司法局引导市、县区公证处围绕公正司法、创新发展、落实公开服务承诺,树立“五心”、做到“五声”、禁用“五语”,搭起了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

树立“五心”,即树爱心,对上门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做到一视同仁;树诚心,公证员对待当事人做到不推诿不拖拉,把依法办证作为第一要务;树热心,对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把椅让座,一丝不苟依法办证;树细心,细心办理每件公证,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暂缓办理;树耐心,对不了解法律的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作说服开导,及时宣传《公证法》,使他们自觉履行权利和义务。做到“五声”,即当事人来访时有问候声,受理公证事项时有安慰声,调解当事人纠纷时有和谐声,得到当事人理解、配合时有致谢声,当事人离开时有道别声。禁用“五语”,即禁用缺乏耐心的烦躁语,禁用自以为是的否定语,禁用敷衍了事的推脱语,禁用等待的结束语,禁用违规格调的误导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