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双百”专项治理中,纪检监察部门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理念,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标准,以“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聚民心”为主题,成效显著,已结信访案件群众满意率达100%。这充分说明,我市“双百”专项治理选对了方向,走对了路子。这既是生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现,也是“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体现。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党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首先是因为我们党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解决民生问题上求真务实,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考虑,让人民群众满意,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我们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意识和感情也发生了变化,宗旨观出现了偏差,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淡化了,与老百姓疏远了,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对百姓利益漠不关心,漠视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方面的问题,甚至存在不廉洁问题,以权谋私,由此引发群众对党和政府及社会的不满,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让群众满意,重点要摆正与群众的关系,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把群众作为各项决策的参与者、制定者、实施者和监督者。尤其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改革举措的制定和调整,必须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考量正确与否的标准。

让群众满意,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

让群众满意,必须牢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升华,其根本要求,就是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切实解决好每个事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要把工作落实到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问题上,把成效体现到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上。只有群众长期得实惠,干部才能真正得民心。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总之,我们必须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一切工作成败的标准,坚持这个标准,运用这个标准,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