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在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时,该村不召开党员干部会进行评议,而是村干部几个人在一起商定,便决定享受低保对象人员名单,更不向群众公开结果。三是监督管理环节薄弱。叶某违规向建房户收取建房费,直到2010年底才到乡“三资”管理中心入账。入账时钱已全部开支完,只是在收入账和支出账记上一笔。

为此,新县纪委工作组建议当地一是要加强对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特别是要加大涉农政策法规的学习力度,促使村干部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解决农村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二是要加强村级班子建设,认真执行“4+2”工作法,实行村务公开,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杜绝暗箱操作。村财乡管不能形同虚设,乡“三资”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预算外收入的监督和管理,严把审核关,杜绝乱收滥支现象的发生。

农村涉财信访中,反映的是个性问题,但问题形成的原因往往带有普遍性。专项治理中,市纪委调查组既注重个性问题的解决,又做到促进加强管理,形成制度。如固始县在处理杨集乡田湖村信访件时,发现该村原来按上级要求进行低保公示时,将137名低保户用毛笔写在红纸上,上级来检查时,贴到村部的墙上,上级走了,又撕下来。问其原因,解释担心风刮跑了、小孩撕走了等。市纪委调查组走访该村群众时,群众对哪些人享受低保根本不清楚,达不到公示的效果。经了解,杨集乡其他村也是如此。农村低保,抓公示即抓关键。市纪委调查组将此情况和杨集乡党委、乡政府沟通后,找到了解决办法。杨集乡为每个村用塑料布彩喷出低保户名单,并要求用钉子钉在村部外墙壁高处,不怕风刮,不怕雨淋,小孩想撕扯又够不着,可长时间保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由于效果好,公开促公正,固始县作为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又如在查办固始县马岗乡退耕还林案件后,市纪委发现县林业局、乡政府在项目资金的监管中存在盲区,责任划分不清,经过与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座谈沟通,出台了《关于加强固始县林业生态建设造林补助资金管理的意见》,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惠农政策、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无误兑现到造林单位和农户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息县纪委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化解了一些信访积案,查处了数起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分析案发原因,他们发现目前农村基层涉财案件的发生是因为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完善造成的,一些村不稳定的重要原因是没有依法进行村“两委”选举等。为此,息县纪委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建议完善农村基层人事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信访制度,加强农村“三资”服务中心建设,严格管理农村资产、资源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在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的同时,严格落实月报季审制度,从源头预防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的发生。此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基层监督机构,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重点公开人事及财政、村务收支等,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市纪委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办理案件发现,信访积案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沟通渠道不畅造成的,群众不懂得、不清楚如何合理反映诉求。为此,我市创新接访形式,试行“双接访”制度,颇受群众欢迎。所谓“双接访”,即变群众上访、信访为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双百”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加定期接访次数,随时处理信访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3月31日,在市信访接待大厅亲切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答、及时交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在所联系的县开展接访活动,把领导接访向基层延伸,方便了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县区普遍开展了干部下访工作。我市淮滨县针对信访量大、矛盾多、越级上访较多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百名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联系群众”活动,市纪委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个乡镇,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联系一户群众,通过干部下访共接待来访群众60余人次,受理信访问题30余件,其中当场解决信访问题11个。“双接访”实施以来,我市纪检部门不但方便了群众,密切了党和群众的关系,而且发现了以前在办公室掌握不到的情况与问题。

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了我们所有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归根于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我市在“双百”专项治理中,突出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执纪为民”的理念,时时处处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需要,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通过不懈努力赢得了一方百姓的认可,老区广大群众真正看在眼里,喜在心中,记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