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雪峰 张 超
农村基层涉财管理及监督方面有哪些薄弱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存在哪些共性特点,制度上是不是有漏洞,应该采取哪些办法进行预防……上述这些,均是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在此次“双百”专项治理中思索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据了解,我市在“双百”专项治理中,透过现象抓本质,通过信访案件、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深入探寻发案原因、特点及规律,在建章立制、源头治理方面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在案件的办理中,市纪检监察部门比较重视案发原因,通过对个案的“解剖”,举一反三,摸索治本之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例如在查办新县郭家河乡范湾村支书叶某一案中,信访人组织42名群众联名,于今年上半年将村支书叶某违规将村集体茶场对外发包问题反映到纪委部门。调查中,县纪委了解到,叶某自1988年到村委会工作以来,先后历任村委会副主任、主任、支部书记,从未间断,任职时间长达23年之久。再加上其妻子和儿媳娘家都在本村,关系网非常复杂,在当地影响很大。在调查违规收取建房费问题时,多数建房户称自愿为村部建设捐款;核查危房改造补助金兑现情况时所有实施改造工程户均与信访件反映不一致;油菜种子补贴领款表上农户均有签名或印章,这些给事实认定带来困难。
通过调查该案,县纪委发现这是一起“搭车”收费而引发群众持续上访的案件,群众怨气很大。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调查组先查外围,扎实取证,有的放矢,牢牢把握办案的主动权。按照既定思路和方案,调查组认真核查了违规收取建房户建房费用的会计凭证,很快就发现了疑点。随着调查的深入,查清该村以村部建设为由借机向建房户乱收费34900元。调查组以此为突破口,相继查明叶某违规为其妻子、儿媳、孙女三人办理低保骗取国家救济金5940元和以三个村干部家属的名义顶名冒领公益林补助金7725元用于该村费用支出的事实。
通过查办该案,县纪委总结,目前,一部分基层村干部一是法纪意识相对淡薄。2009年至2010年期间,叶某利用农户建房之机违规收费。调查时他竟说:“村里困难,向建房户收点钱用于村部建设,又没有装到个人腰包里,这不算违纪吧!”二是村级事务存在暗箱操作。(下转第二版)